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浙人社办发〔2019〕17号)精神,现就公司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重点
推荐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、重大科技项目、重大工程以及我省八大万亿产业和重点领域,突出联系培养,进一步聚焦“高精尖缺”人才、聚焦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领域、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等重大战略。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等高层次人才密集单位要聚焦重点,从“卡脖子”的关键核心技术、重大基础科学研究领域推荐人选;地市人社部门要进一步拓宽推荐渠道,优先推荐服务于贫困地区的优秀人才,努力发现体制外优秀人才,产业创新类人选推荐应以非公企业人才为主;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国家重大战略,重点推荐在核心技术开发、关键工程项目、成果转化推广、国际市场竞争等环节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创新人才和团队,对有潜力的中青年领军人才,要努力支持、积极推荐。
二、推荐条件
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、遵纪守法,坚持科学精神,恪守职业道德,潜心一线科研工作,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年龄在50周岁以下(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(一)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,具有创新思维,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;
(二)潜心基础研究,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,能够提供新知识、新原理、新方法,促进理论原始创新,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;
(三)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、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,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,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。
(四)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,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,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、关联度大、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,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积极贡献,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。
已经入选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(含项目、工程)支持的人员,特别是已经入选国家“-”“万人计划”的人选一般不再推荐。
三、推荐数量
人社部今年下达我省推荐候选人指标16名,省人社厅下达公司推荐人数不超过2名,根据文件要求,重点推荐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。学校择优推荐后报省人社厅统一评审。
四、申报程序
1.校内申报。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提出申请,经学院(研究院)资格审查、择优选拔后报学校人事处。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复核材料,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人员,经学校同意后对结果进行公示。双肩挑人员由学科所在学院(研究院)负责通知和报送。各学院(研究院)限推1人。
2.公示无异议后,被推荐人选按要求提交所有相关申报材料,并由学校提交至省人社厅参评。
五、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
(一)校内申报材料
1.推荐人选个人登记表(1)纸质由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信息采集工具生成后打印,共2份, 其中1份经学院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原稿,另1份经审核后修改的最终清爽版(在末页申请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);(2)由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信息采集工具(可在www.zhichen.com.cn下载)生成的电子数据(RPU文件格式)。
2.申报佐证材料1份(控制在40页以内),活页,含封面、目录、登记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的佐证材料。
3.《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推荐人选部门申报汇总表》纸质1份(部门审核人签字,部门领导签字,加盖部门公章),并同步提交电子文档1份。
(二)经学校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后,被推荐人还应将佐证材料A4纸双面打印,装订成册,一式2份,按要求提交其他上报推荐材料。
(三)请各学院(研究院)及时开展本部门推荐工作,于4月11日(周四)前将校内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。书面材料与电子材料应真实一致。涉密推荐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。对于弄虚作假或电子数据与书面材料不一致的,取消推荐人选推荐资格。注:凡涉及到的成果需提前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盖章,申报部门需对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。
联系人:吴娇娇;
联系电话:86731283;
地点:行政楼303;
E-mail:rcgc@zufe.edu.cn。
附件:
1、《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浙人社办发〔2019〕17号)
2、《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推荐人选部门申报汇总表》附件2
人事处、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
2019年4月2日